特麗·夏沃
靜宜大學生死學專題報告
特麗·夏沃案
組別:第1組
組員:陳經宇
陳聖樺
吳名琇
楊茜如
盧盈蓉
December, 2005
【事件大綱】
現年41歲的特麗·夏沃1990年2月25日因飲食失調,體內鉀元素失衡,導致心臟停頓,引起腦部缺氧受損,雖獲救,但變成了植物人。她能自己呼吸,但無法主動進食。醫生將她確診為“永久性植物人”,並認定無任何康復可能。
1998年,作為特麗監護人的邁克爾不堪重負,向佛羅裏達州法院提出申請,要求拔去特麗的進食管,實施安樂死。特麗父母對此提出強烈反對。邁克爾與特麗父母由此開始了長達7年的法律抗爭。
在7年的官司中,插在特麗體內的進食管曾兩次被拔出,又兩次被插上。此次是第三次拔掉特麗的進食管。
3月18日,特麗·夏沃第三次被拔除進食管。夏沃父母提出上訴。美國總統布希簽署了國會通過的法案,要求聯邦法院重審此案。但聯邦法庭最終拒絕了夏沃父母的訴請。
直到3月30日,美國最高法院作出裁決,拒絕重新為女植物人特麗·夏沃插上維持生命的進食管。到3月31日為止,夏沃“斷水斷糧”在拔掉進食管13天後,特麗·夏沃已於當天死亡,享年41歲。
<廣泛爭議:一根進食管困擾美國人>
在15年前心臟病發後,夏沃就處於植物人的狀態。夏沃的丈夫,也就是她的法律監護人堅稱,夏沃本人是希望死亡的,但是她父母表示不同意這一說法,並且指出她的病情已經有所緩和。而夏沃的丈夫邁克爾則請求法庭允許她安樂死。邁克爾已經再娶,又有了一個新的家庭。他說,他的妻子不會希望這樣活著。
支持和反對夏沃安樂死的雙方打了多年的官司,引發有關的社會辯論。
當地時間3月27日,警方至少逮捕了5名抗議者,因為一些抗議者試圖沖進醫院病房為女植物人餵食、喂水。此前,當地警方已逮捕了38名示威者。3月21日,布希曾簽署國會通過的議案,要求聯邦法院再作決斷。而聯邦法官3月22日裁定,拒絕女植物人父母為愛女恢復進食管的要求。
【支 持】
支持特麗安樂死一方的代表-特麗的丈夫是監護人,按”佛州監護法”他有代表特麗發言的權利,他表示一個體面的死法是特麗本人的願望。
民意調查結果顯示,大多數美國民眾同意拔掉特麗的進食管。美國廣播公司新聞頻道20日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,70%的被調查者認為國會不該多管閒事,而且大多數美國人認為國會這麼做,其實瞄準的是政治好處,而不是出於對夏沃本人或是原則問題的關心。
一根進食管,插了拔,拔了插,特麗.夏沃在生死間遊走。不過,她真的是在“生”與死間徘徊嗎?插上進食管能叫做生存嗎?死亡以什麼為界線?
特麗不會有饑餓或口渴的感覺,通常,大多數無法喝水和進食的病人會進入一種酮症狀態。在這種狀態下,人體會消耗脂肪和肌肉,以提供能量。在酮症狀態後期,神經系統的反應將變得遲緩,病人幾乎不會感到疼痛、饑餓或口渴。有證據表明,酮症可能還會令人陷入一種愉快的幻覺中。不過,特麗的父母似乎不願接受這一點。他們認為,特麗的情況並不像醫生說的那麼糟糕。特麗會休息,會睡醒,會眨眼,有時還會笑。特麗的父母和其他反對拔掉特麗進食管的人認為,當朋友和親戚在身旁時,特麗會作出反應。
得克薩斯大學加爾弗斯頓醫學部的威廉.溫斯雷德說:家屬會把眼睛的不規律活動當成一種(恢復的)徵兆。特麗.夏沃一案就是如此。有“一卡車”的醫生都得出相同結論,說她已陷入永久性植物人狀態。其實,這種在大腦控制下的眼球運動實際上只是一種本能反應,即使在大腦其他部分停止活動之後也可能發生。
多名醫學專家都作證說,特麗已處於“永久性植物人狀態”。從15年前特麗陷入昏迷至今,她從未再能找回她失去的意識。
電子設備未能檢測出特麗腦部產生意識的區域有任何活動。為預測她的病情將如何發展,醫生做過多次檢查,並幾乎眾口一詞地認為她的情況不會有好轉。“她屬於永久性失去意識,而且不會再恢復了。”
由於特麗處於植物人狀態,對她來說,死亡的過程將比普通病人更快,痛苦也更少。在生命的最後時刻,她這樣的病人心律失常的情況相當普遍。之後,心臟將停跳,病人就會死亡。而在某些情況下,對病人的護理反而會使得他們的死亡過程復雜化。例如,如果給病人喝水,可能就會減緩他們的死亡,但不給水喝會使死亡更平靜,因此讓血液中的化學物質引發心律失常是更人道的做法。
【反 對】
如果生命被確診爲“腦死亡”而變得毫無意義,無法享受自由和追求幸福權利的時候,是否就可以終止生命?如果可以,該由誰來決定?這是個抽象的倫理問題。
美國植物人特麗·夏沃,圍繞著她的紛爭,其含義遠遠超出了生命倫理,而涉及到美國複雜的政治權力結構:民主與共和兩黨的爭權、聯邦與州的分權,司法與立法制約。
夏沃成爲“永久性植物人”,只能依靠進食管人爲維持生命。這樣過了8年之後,夏沃的丈夫邁克爾,向當地的佛羅里達州法院提出申請,要求停止對夏沃供食,讓其安樂死。其理由是,夏沃生病前曾表示過,如果成爲植物人就願意安樂死。但夏沃的父母反對邁克爾的做法,並認定邁克爾動機不純,因爲邁克爾已與另一女子同居多年,並育有兩子,其目的是爲了100萬美元的醫療事故賠償金。於是,雙方爲她的生死抉擇,展開了長達7年的法庭抗爭。2005年2月25日,佛州高院做出判決,批准在3月18日拔去維持夏沃生命的進食管。
一般人都認爲,7年的馬拉松官司該到此爲止了。因爲就州管轄的問題而言,佛州高院的判決是最終的。但是,偉大的母愛推動夏沃的母親繼續抗爭,她直接呼籲聯邦政府干預。
在通常情況下,聯邦政府愛莫能助,因爲這已經超越了其職權範圍。不過,該案件在過去的7年裡,已經家喻戶曉,成爲備受關注的一個生命權爭議,其政治影響力不容忽視。在撕裂美國文化共識的「選擇權和生命權」的漫長爭議中,保守的共和黨一直站在反對墮胎的生命權一方。
從人之常情出發,普通百姓都同情夏沃父母,而對夏沃丈夫的做法不以爲然。儘管從法律上講,配偶遠比父母更有權利。在決定植物人命運的時候,配偶的意見而不是父母的意見,才是第一位的。
爭議的核心問題是:「究竟該不該繼續維持夏沃的生命?」夏沃在病床上昏迷了15年,已被醫生確定爲“永久性植物人”。據夏沃的丈夫邁克爾說:夏沃出事前曾告訴他,不願意靠在永久植物人狀態下維持生命,因此請求法院允許對夏沃實施安樂死,而法院批准了邁克爾的請求。
一些共和黨議員甚至懷疑夏沃丈夫的動機,認爲他打心眼裏不願意再看到妻子。現在,他以特麗自己的願望爲由拔掉了她的進食管,這等於判處她最痛苦的死刑。特麗昏迷了這麽久,但直到去年她得到一筆不菲的醫療事故賠償金後,邁克爾才記起這個假定的請求。特麗死後,這筆賠償金就理所當然地歸他了。
夏沃案引發了很多美國人思考這樣一個問題:「如果我成了植物人,那麽我希望家人做出怎樣的決定?我的家人又是否有權利選擇我的生死?」在美國唯一允許安樂死--俄勒岡州,根據2004年蓋洛普民意調查顯示,仍有41%的人認爲安樂死在道德上是錯誤的。
【深入分析】
<美多數民眾支持讓植物人安樂死>
支持特麗安樂死一方的代表,特麗的丈夫認為,一個體面的死法是特麗本人的願望。
反對特麗安樂死一方的代表,特麗的父母認為,因為生命的存在本身比生命的品質更重要,好死不如賴活。
……是有尊嚴地死,還是為家人的愛而活,特麗案件帶給大家沉重的思考。
<爭議:重視內容還是形式>
這是一個倫理問題,生命的品質與生命本身哪個更重要。當一個人自殺的時候,沒人會去追究,這實際上暗示著:一個人可以自己剝奪自己的生命;但,當他喪失了剝奪自己生命的能力時,他想把這種權利授予別人,這個過程存有爭議。如果這種授權得以合法化,那它很可能會被濫用,很多謀殺可能因此被合法化,所以要鬆開這條防線非常難。
<總統布希插手夏沃案>
一個政治問題,牽涉到美國的兩黨政治,雖然支持者與反對者間的黨派劃分並不十分明顯。對布希來說,由於他堅定地支持死刑,因此這次他的做法被看作是虛偽之至。
這場紛爭後面有黨派背景,美國歷次引起公眾大爭論的事情,都是黨派間相爭論的好話題,這也反映了美國社會的分裂。
「一邊是州長的命令,總統的請求,一邊是各級法院的判決。」
「特麗.夏沃讓美國政治制度中的立法權、司法權與行政權有了一次正面交鋒。」
國會罕見地在星期日召開特別會議,通過試圖阻止拔掉特麗進食管的法案。總統從家鄉農場特地飛回白宮簽署法案。這些是出於對生命的珍視,還是政治秀?
布希的舉動贏得了保守派的一片掌聲,但卻觸及了一個關乎美國立國基礎的基本原則,那就是三權分立制度。「所謂三權分立,是指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權獨立,國會是制定法律的機構,總統是最高行政長官,各級法院負責解釋憲法。三個機構各自獨立,自成一體,卻又相互制衡,相互制約。」
許多人也表示,不希望由一個“政客”來決定自己的命運和生死。民意調查顯示,多數美國人認為國會和總統的做法違憲。
國會伸手管這個案子,就像打在美國整個司法制度的臉上,美國的司法制度是檢查和平衡,同時國會決定也是對各州主權的踐踏,是蔑視法律賦予各州判決不受對不滿者干涉的權利。
<道德面>
想在生死之間,劃一條清晰的分界線,並不簡單。特麗的永久性植物人狀態就是生死之間的「灰色地帶」,因為她的大腦仍有部分活著。而且作出診斷的醫生往往通過經驗得出結論,沒有一個統一而客觀的硬性標準。
我們的大腦是神秘的機體,因為這裏有化學作用、電學作用、有機作用同時發生。由於大腦的作用太多,科學家和道德專家們面臨的挑戰是決定哪些大腦作用組成了生命。
<推薦電影>
悄悄告訴她 (Habla con ella)--(Talk to her)
特麗·夏沃案
組別:第1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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盧盈蓉
December, 2005
【事件大綱】
現年41歲的特麗·夏沃1990年2月25日因飲食失調,體內鉀元素失衡,導致心臟停頓,引起腦部缺氧受損,雖獲救,但變成了植物人。她能自己呼吸,但無法主動進食。醫生將她確診為“永久性植物人”,並認定無任何康復可能。
1998年,作為特麗監護人的邁克爾不堪重負,向佛羅裏達州法院提出申請,要求拔去特麗的進食管,實施安樂死。特麗父母對此提出強烈反對。邁克爾與特麗父母由此開始了長達7年的法律抗爭。
在7年的官司中,插在特麗體內的進食管曾兩次被拔出,又兩次被插上。此次是第三次拔掉特麗的進食管。
3月18日,特麗·夏沃第三次被拔除進食管。夏沃父母提出上訴。美國總統布希簽署了國會通過的法案,要求聯邦法院重審此案。但聯邦法庭最終拒絕了夏沃父母的訴請。
直到3月30日,美國最高法院作出裁決,拒絕重新為女植物人特麗·夏沃插上維持生命的進食管。到3月31日為止,夏沃“斷水斷糧”在拔掉進食管13天後,特麗·夏沃已於當天死亡,享年41歲。
<廣泛爭議:一根進食管困擾美國人>
在15年前心臟病發後,夏沃就處於植物人的狀態。夏沃的丈夫,也就是她的法律監護人堅稱,夏沃本人是希望死亡的,但是她父母表示不同意這一說法,並且指出她的病情已經有所緩和。而夏沃的丈夫邁克爾則請求法庭允許她安樂死。邁克爾已經再娶,又有了一個新的家庭。他說,他的妻子不會希望這樣活著。
支持和反對夏沃安樂死的雙方打了多年的官司,引發有關的社會辯論。
當地時間3月27日,警方至少逮捕了5名抗議者,因為一些抗議者試圖沖進醫院病房為女植物人餵食、喂水。此前,當地警方已逮捕了38名示威者。3月21日,布希曾簽署國會通過的議案,要求聯邦法院再作決斷。而聯邦法官3月22日裁定,拒絕女植物人父母為愛女恢復進食管的要求。
【支 持】
支持特麗安樂死一方的代表-特麗的丈夫是監護人,按”佛州監護法”他有代表特麗發言的權利,他表示一個體面的死法是特麗本人的願望。
民意調查結果顯示,大多數美國民眾同意拔掉特麗的進食管。美國廣播公司新聞頻道20日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,70%的被調查者認為國會不該多管閒事,而且大多數美國人認為國會這麼做,其實瞄準的是政治好處,而不是出於對夏沃本人或是原則問題的關心。
一根進食管,插了拔,拔了插,特麗.夏沃在生死間遊走。不過,她真的是在“生”與死間徘徊嗎?插上進食管能叫做生存嗎?死亡以什麼為界線?
特麗不會有饑餓或口渴的感覺,通常,大多數無法喝水和進食的病人會進入一種酮症狀態。在這種狀態下,人體會消耗脂肪和肌肉,以提供能量。在酮症狀態後期,神經系統的反應將變得遲緩,病人幾乎不會感到疼痛、饑餓或口渴。有證據表明,酮症可能還會令人陷入一種愉快的幻覺中。不過,特麗的父母似乎不願接受這一點。他們認為,特麗的情況並不像醫生說的那麼糟糕。特麗會休息,會睡醒,會眨眼,有時還會笑。特麗的父母和其他反對拔掉特麗進食管的人認為,當朋友和親戚在身旁時,特麗會作出反應。
得克薩斯大學加爾弗斯頓醫學部的威廉.溫斯雷德說:家屬會把眼睛的不規律活動當成一種(恢復的)徵兆。特麗.夏沃一案就是如此。有“一卡車”的醫生都得出相同結論,說她已陷入永久性植物人狀態。其實,這種在大腦控制下的眼球運動實際上只是一種本能反應,即使在大腦其他部分停止活動之後也可能發生。
多名醫學專家都作證說,特麗已處於“永久性植物人狀態”。從15年前特麗陷入昏迷至今,她從未再能找回她失去的意識。
電子設備未能檢測出特麗腦部產生意識的區域有任何活動。為預測她的病情將如何發展,醫生做過多次檢查,並幾乎眾口一詞地認為她的情況不會有好轉。“她屬於永久性失去意識,而且不會再恢復了。”
由於特麗處於植物人狀態,對她來說,死亡的過程將比普通病人更快,痛苦也更少。在生命的最後時刻,她這樣的病人心律失常的情況相當普遍。之後,心臟將停跳,病人就會死亡。而在某些情況下,對病人的護理反而會使得他們的死亡過程復雜化。例如,如果給病人喝水,可能就會減緩他們的死亡,但不給水喝會使死亡更平靜,因此讓血液中的化學物質引發心律失常是更人道的做法。
【反 對】
如果生命被確診爲“腦死亡”而變得毫無意義,無法享受自由和追求幸福權利的時候,是否就可以終止生命?如果可以,該由誰來決定?這是個抽象的倫理問題。
美國植物人特麗·夏沃,圍繞著她的紛爭,其含義遠遠超出了生命倫理,而涉及到美國複雜的政治權力結構:民主與共和兩黨的爭權、聯邦與州的分權,司法與立法制約。
夏沃成爲“永久性植物人”,只能依靠進食管人爲維持生命。這樣過了8年之後,夏沃的丈夫邁克爾,向當地的佛羅里達州法院提出申請,要求停止對夏沃供食,讓其安樂死。其理由是,夏沃生病前曾表示過,如果成爲植物人就願意安樂死。但夏沃的父母反對邁克爾的做法,並認定邁克爾動機不純,因爲邁克爾已與另一女子同居多年,並育有兩子,其目的是爲了100萬美元的醫療事故賠償金。於是,雙方爲她的生死抉擇,展開了長達7年的法庭抗爭。2005年2月25日,佛州高院做出判決,批准在3月18日拔去維持夏沃生命的進食管。
一般人都認爲,7年的馬拉松官司該到此爲止了。因爲就州管轄的問題而言,佛州高院的判決是最終的。但是,偉大的母愛推動夏沃的母親繼續抗爭,她直接呼籲聯邦政府干預。
在通常情況下,聯邦政府愛莫能助,因爲這已經超越了其職權範圍。不過,該案件在過去的7年裡,已經家喻戶曉,成爲備受關注的一個生命權爭議,其政治影響力不容忽視。在撕裂美國文化共識的「選擇權和生命權」的漫長爭議中,保守的共和黨一直站在反對墮胎的生命權一方。
從人之常情出發,普通百姓都同情夏沃父母,而對夏沃丈夫的做法不以爲然。儘管從法律上講,配偶遠比父母更有權利。在決定植物人命運的時候,配偶的意見而不是父母的意見,才是第一位的。
爭議的核心問題是:「究竟該不該繼續維持夏沃的生命?」夏沃在病床上昏迷了15年,已被醫生確定爲“永久性植物人”。據夏沃的丈夫邁克爾說:夏沃出事前曾告訴他,不願意靠在永久植物人狀態下維持生命,因此請求法院允許對夏沃實施安樂死,而法院批准了邁克爾的請求。
一些共和黨議員甚至懷疑夏沃丈夫的動機,認爲他打心眼裏不願意再看到妻子。現在,他以特麗自己的願望爲由拔掉了她的進食管,這等於判處她最痛苦的死刑。特麗昏迷了這麽久,但直到去年她得到一筆不菲的醫療事故賠償金後,邁克爾才記起這個假定的請求。特麗死後,這筆賠償金就理所當然地歸他了。
夏沃案引發了很多美國人思考這樣一個問題:「如果我成了植物人,那麽我希望家人做出怎樣的決定?我的家人又是否有權利選擇我的生死?」在美國唯一允許安樂死--俄勒岡州,根據2004年蓋洛普民意調查顯示,仍有41%的人認爲安樂死在道德上是錯誤的。
【深入分析】
<美多數民眾支持讓植物人安樂死>
支持特麗安樂死一方的代表,特麗的丈夫認為,一個體面的死法是特麗本人的願望。
反對特麗安樂死一方的代表,特麗的父母認為,因為生命的存在本身比生命的品質更重要,好死不如賴活。
……是有尊嚴地死,還是為家人的愛而活,特麗案件帶給大家沉重的思考。
<爭議:重視內容還是形式>
這是一個倫理問題,生命的品質與生命本身哪個更重要。當一個人自殺的時候,沒人會去追究,這實際上暗示著:一個人可以自己剝奪自己的生命;但,當他喪失了剝奪自己生命的能力時,他想把這種權利授予別人,這個過程存有爭議。如果這種授權得以合法化,那它很可能會被濫用,很多謀殺可能因此被合法化,所以要鬆開這條防線非常難。
<總統布希插手夏沃案>
一個政治問題,牽涉到美國的兩黨政治,雖然支持者與反對者間的黨派劃分並不十分明顯。對布希來說,由於他堅定地支持死刑,因此這次他的做法被看作是虛偽之至。
這場紛爭後面有黨派背景,美國歷次引起公眾大爭論的事情,都是黨派間相爭論的好話題,這也反映了美國社會的分裂。
「一邊是州長的命令,總統的請求,一邊是各級法院的判決。」
「特麗.夏沃讓美國政治制度中的立法權、司法權與行政權有了一次正面交鋒。」
國會罕見地在星期日召開特別會議,通過試圖阻止拔掉特麗進食管的法案。總統從家鄉農場特地飛回白宮簽署法案。這些是出於對生命的珍視,還是政治秀?
布希的舉動贏得了保守派的一片掌聲,但卻觸及了一個關乎美國立國基礎的基本原則,那就是三權分立制度。「所謂三權分立,是指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權獨立,國會是制定法律的機構,總統是最高行政長官,各級法院負責解釋憲法。三個機構各自獨立,自成一體,卻又相互制衡,相互制約。」
許多人也表示,不希望由一個“政客”來決定自己的命運和生死。民意調查顯示,多數美國人認為國會和總統的做法違憲。
國會伸手管這個案子,就像打在美國整個司法制度的臉上,美國的司法制度是檢查和平衡,同時國會決定也是對各州主權的踐踏,是蔑視法律賦予各州判決不受對不滿者干涉的權利。
<道德面>
想在生死之間,劃一條清晰的分界線,並不簡單。特麗的永久性植物人狀態就是生死之間的「灰色地帶」,因為她的大腦仍有部分活著。而且作出診斷的醫生往往通過經驗得出結論,沒有一個統一而客觀的硬性標準。
我們的大腦是神秘的機體,因為這裏有化學作用、電學作用、有機作用同時發生。由於大腦的作用太多,科學家和道德專家們面臨的挑戰是決定哪些大腦作用組成了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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